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务院通过报废机动车管理办法 允许发动机总成等再制造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来源:  人民网-汽车频道   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时间:  2019-02-12 10:1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   在30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,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(修订草案)》(以下简称 《办法》)正式通过。该《办法》打破了此前实行数量控制的垄断管理,符合规定的企业经批准均可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;同时,允许了报废机动车发动机总成等部件的再制造。 
     本次通过的《办法》为适应循环经济要求,允许将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发动机、变速器、前后桥等“五大总成”出售给再制造企业,并对回收、拆解等环节规定了更严格的环保要求。 
     据悉,老版《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》于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并施行,其中规定了对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须获得相关部门的资格认定,并禁止报废汽车整车,“五大总成”和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| 
        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
    
        
    
    
  
    
           
     | 
       | 
   
       模具行业“十四五”发展纲要   100元/本     联系电话:010-88356463
            更多
     | 
    
 
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