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国务院同意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发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公安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》,要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,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,加强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。
近年来,我国低速电动车生产和市场规模无序扩张,生产企业数量已超过百家,产销规模已超过百万辆。而以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、四轮电动机动车,包括老年代步车等为代表的低速电动车,具有行驶速度低、续驶里程短,且电池、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等特点。
为此,越来越多的交通参与者呼吁从源头上加强低速电动车生产、销售和使用监管,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公共交通秩序,处理好交通安全与方便出行的关系,加大对非法生产、销售和使用此类车辆的整治力度,减少安全隐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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